日前,重庆多部分团结出台《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治理步伐(试行)》(简称《步伐》),将团结全市蹊径基础条件,指定公路、都会蹊径路段和其他特定区域,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同时设置交通标识和提醒信息,向社会宣布。
为协调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及相关监视治理事情,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等部分派合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事情专班。其中,重庆市交通局认真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相关的蹊径运输和谋划治理事情。
《步伐》提出,切合试点申请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设计验证能力、清静包管能力、清静监测能力和用户见告机制。《步伐》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提出了产品手艺要求、历程包管要求及测试验证要求,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使用主体对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举行实时监测、应急处置惩罚等,且具备运行清静包管能力、责任肩负能力、网络清静和数据清静包管能力、运营清静包管能力。
《步伐》划定,试点汽车生产企业不得私自变换影响车辆功效、性能的软硬件;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及试点使用主体应当运用手艺手段,确保车辆自动驾驶功效只能在限制路段、区域规模内激活;不得在公路上开展制动性能试验;车辆的车身应当以醒目图案、文字或者颜色标示,以提醒周边车辆及其他交通加入者注重。
《步伐》还细化了智能网联汽车上路试点的试点暂停、试点退出等规则,如试点汽车生产企业没有推行生产一致性和清静包管责任,将被暂停试点资格;车辆自动驾驶系统保存清静隐患且无法消除的,将执行试点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