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自2018年1月1日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为解决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等现实问题,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明确将建设天下统一的发票服务平台,实现通行费增值税电子通俗发票开具。现在,部省两级系统及发票服务平台建设刷新基本完成,已具备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通俗发票的服务能力。
据先容,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现实爆发通行用度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沐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响应通行纪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响应充值纪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2017年12月25日起,发票服务平台注册及绑卡功效正式上线,客户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举行注册、绑卡和设置购置方信息。2017年12月31日以前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仍按原有方法取得发票。
山东交通厅相关认真人先容,开具利来国际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通俗发票,能够最大限度利便纳税人获取发票和实现税款抵扣,有利于信息资源交流共享、互联互通和协同应用,将推动实现货运行业转型升级。